如果该方案2017年正式实施,对我国海洋渔业管理和资源保护将会起积极作用,但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该方案与现行的东海休渔方案相比较,拖虾、围网等作业的休渔期前后延长了两个半月,将对这些作业产生严重影响,而对这些作业对象的资源保护作用不明显。因为虾是一年生的,捕捞旺汛在6至9月,不捕的话当年也会死亡,而到
该方案目前征求意见已告结束,期间农业部也派员到浙江当面听取意见,上述问题相信有关部门也作了反映。但由于伏休事关数以万计渔民的生计和我省沿海居民的菜篮子供应,与人民生产生活关系极大,必须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1、省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要继续积极向农业部反映我省广大渔民的呼声和诉求,密切关注休渔方案的修订,争取将拖虾、围网等在正式公布的休渔方案中单列,休渔时间从
2、如果休渔方案与征求意见方案变化不大,省渔业主管部门则要根据征求意见方案中第四条第三点“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品种、作业时间和作业类型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部批准后执行”的条款,及时制订浙江省捕捞许可制度方案,报农业部批准实施。
3、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科研机构要密切关注休渔新方案试行期的管理及休渔效果,为修改和完善该方案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使今后正式实施的伏休方案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