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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关于尽快出台我区住宅全装修配套细则的建议
2017/05/16 浏览次数:

为顺应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要求,今年51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于910日再次印发《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同时指出每个户型需提供3套以上装修方案,并对装修管理和验收等环节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建议我区主管行业部门尽快出台相关配套细则,细则中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意见》实施范围如何界定

如何界定《意见》中指出的中心城区的范围,需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相关划定,并对非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如何操作给出指导意见。同时,对尚未售出的房屋,如何执行需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二、装修方案如何提供给购房者甄选

如何让购房者对不同的装修方案直观地做出比较,有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以提供相应的样板房供购房者参考,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以采取高科技VR(虚拟现实)结合效果图配说明文字的方式来展示。同时对装修所选用材料的品牌、质量、样式等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多个样品供购房者参考和选用。对不同方案的价格组成列出浅显易懂的清单供购房者比对。每个购房者的审美观不一样,前期确定方案时是否可根据不同购房者的具体要求进行局部方案调整,细则中都应明确。

三、需确定装修方案的上报时间及审批流程

《意见》虽指出装修工程和主体建筑工程可分别申报审查,分别申领施工许可证,但未明确申报的时间节点,也未明确申报流程及审批主体。建议住建、规划、国土、消防、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订一个具可操作性的方案。

四、需明确装修工程的验收标准

《意见》中指出“销售合同中应明确成品住宅装修标准、环保标准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等交付要求”,并且验收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分户进行室内环境检测”,但并没有对装修标准进行具体说明或规定。需相关职能部门对装修方案的契合度、装修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等方面制订具体的验收标准。

五、纠纷的界定和处理

精装修交付不同于毛坯房交付,每个购房者的心理预期都不一样,对于装修完成度、用材及施工质量方面的纠纷肯定会很多。一旦出现纠纷时,责任如何界定,纠纷如何处理需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

同时,《意见》指出“成品交付后,购房者不得擅自拆除和破坏相关装修设施,不得损坏承重墙体、受力钢筋和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如何具体落实该项条款,如何监管,购房者违规时如何纠正,需相关部门运用智慧,制订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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