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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审批服务政府供给 办事“最多跑一次”
2017/05/15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市以打造“三最”城市为目标,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方式、优化服务,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创造了良好条件。今年,我省率先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并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的重点。我市行动迅速,到3月份,已经公布了涉民涉企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4900多项。但与,对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市在服务、政策、制度、环境等政府供给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服务平台建设与“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仍有差距。服务中心用房面积不足,服务事项未能实现高度聚集。据了解,杭州“市民之家”用房面积为13000多平方米(不包括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用房面积),而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心中用房面积只有3000多平方米,加上招投标中心用房面积也只有5000多平方米。在我市,许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如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交通违法处理、出入境证照、就业管理、人才交流、口岸通关、税务申报缴纳等的办理还未进驻审批服务中心,造成群众、企业办事“到处跑”。

二、服务便民与“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仍有差距。杭州“市民之家”和福州市民服务中心充分考虑了上班族的办事需求,实现了“多点办理、全城通办”,周末无休、随到随办。在我市,虽然个别窗口也为辖区群众提供周末服务,但提供周末服务的窗口数量还不能满足群众办事的需求。服务未能体现“就近办理、全城通办”的原则,部分群众对办事流程不熟悉,或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辖区,经常出现办事“跑错门”、“多跑路”的情况。部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够强,没有尽到一次性告知的义务,造成群众办事“来回跑”。

三、服务过程监管与“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仍有差距。目前,我市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结都是由相关服务窗口负责。虽然各类审批服务都有明确的办结期限,但办理起始时间是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后开始计算。由于一些服务窗口“容缺受理”制度执行不力,苛求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个别窗口甚至为了申报材料中几个无关实质内容的错别字,要求重新申报,造成群众和企业办事“反复跑”。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不实现有效分离,服务窗口办事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利于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的监管。

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一站式”的办事服务,是新时期党和政府不断实践完善和丰富为人民服务宗旨、建设群众满意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为此,建议:

一、完善平台建设。将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提升为舟山市民服务中心。按照“便民办事、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兼顾长远”的原则,选择交通便捷、停车方便的区域,建设新的市民服务中心,其规模可以根据今后入驻窗口单位增加数量与用房需求,控制在10000平方米左右,以解决市民服务中心用房面积不足问题。加快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登记、出入境证照、交通违法处理、人才交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事项入驻中心,使其成为全面为群众和企业提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场所。

二、改进服务措施。积极完善市民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梳理推出能够实现周末办理的窗口和便民服务事项,提供周末便民服务,最大程度满足市民的办事需求。充分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结的覆盖面。进一步简化服务手续,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中心内部流转,同一窗口领证”的模式,减少申请环节和资料重复申报;按照“跨辖区就近申报,同行业内部流转,办结后就近领证”的模式,让群众办事“少跑路”。

三、强化过程监管。由市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立受理窗口,除即办事项外,受理窗口负责事项受理、办理过程监督和办理结果反馈,承办窗口只负责事项办理,申报资料和办理结果在受理窗口和承办窗口内部流转,真正做到审批服务事项受理与办理分离,切实增强服务过程的有效监督,有利于“容缺受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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