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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渔农村治污设施运维管理 进一步巩固治水成果
2017/05/15 浏览次数:

2014年实施“五水共治”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全市296个村7.66万户渔农民实现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上以前的改厕改污,受益渔农户已达19.8万户,覆盖率83.48%。成绩应当肯定,但也存在一些短板:

一是补助政策不明,基层财政压力过大。我市乡镇(街道)大多财政拮据,且按当前的污水治理设施工况测算运维资金。随着时间推移,维修费会逐年上升,而省、市财政对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经费补助政策不明,光由县乡两级财政解决运维经费很难持续。同时我市尚未向渔农民收取污水处理费,既加重了财政负担,背离了“谁污染谁付费”的公平原则,还影响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和监管积极性。

二是管理机制不顺,部门协作有待强化。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主管部门是农林部门,而运维管理的主管部门,岱山县是治水办,市和其他三个县(区)是住建部门,上下不统一,而且还涉及环保、卫计、财政、水利、水务集团等部门,利益不一,产生了不协调、不配套问题。

三是实际治理率不高,农村治污有待加强。全市尚有3.92万户渔农民生活污水没有收集处理,占全市渔农民总户数的16.52%,特别是部分饮用水源地的生活污水没有收集治理2013年前我市共实施渔农改厕改污12.14万户,因争取省里资金,往往“多报少改”,加上建设标准低和质量问题,经多年运转损坏较多,治污效果下降,实际治理率存在虚高现象,迫切需要改造提升。

四是管理力量不强,长效机制尚待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技术性强,且设备类型又多,大岛的可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管护,而偏远小岛受交通和成本因素制约,除了重大维修交由第三方专业公司,日常管护只能依托当地管护员,但普遍缺乏懂技术的管护人员。同时,县乡两级的运维管理办法也有待完善,一些细节需进一步明确。

为此,建议:

一、完善政策,落实运维资金。构建财政补助和收费补偿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长效保障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为弥补运维资金的缺口,一是省、市财政应明确补助额度,缓解基层财政压力。建议市财政适当安排补助资金,并列入年财政预算,明确额度。同时向省里呼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力度;二是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逐步理顺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议在农(渔)家乐、拆迁安置小区和近郊农村先进行试点,建立村户分担机制,收取污水处理费,价格可先低,逐步提高,最终与城区同价。具体由供水企业代收,并全额返回给污水处理企业或自建污水终端处理机构,专用于运维管理支出。

二、理顺关系,加强部门协作。为便于上下对口管理,建议理顺县(区)部门职责,统一将住建部门确定为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的主管部门,并加强分工协作。农林部门作为协管部门,协助住建部门做好运维管理工作。制定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督查指导,促进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测、监管落实到位。并把饮用水源地和翻水流域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列为监管重点。

三、摸清底细,提高污水治理率。建议组织力量,对渔农户生活污水治理进行一次普查,准确掌握实际治理率、各类治理模式户数及具体分布、存在的质量隐患,为善后提供决策依据。分清轻重缓急,采取补救措施,优先解决饮用水源地和翻水流域生活污水尚未全部收集治理的遗漏问题(包括改厕改污后失去治污效果的设施),实现全覆盖。对其他区域,损坏程度较轻且修复成本不高的,适当整改翻修,确保设施持续运转;损坏严重、已没有治污效果的,则根据财力统筹安排,重新改造提升,分年实施。

四、加强培训,健全长效机制。建议小岛采用重大维修委托专业公司与日常管护聘请乡村管护员相结合的运行管理模式。搞好培训计划,加强技能培训,增加专业知识,提高管护技能,培养一批合格的乡村管护员。同时县乡两级要进一步完善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办法,充实细则,细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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