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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舟山黄牛”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015/02/15 浏览次数:

在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关心下,“舟山黄牛”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29月在定海马岙三星社区成立舟山市“舟山黄牛”保护所(民营),尝试集中保护“舟山黄牛”。通过收集、繁殖等措施,纯种“舟山黄牛”从最初的8头发展到如今的44头,其中有繁育能力的30头,小牛犊14头;建有牛舍300平方米,管理用房100平方米;租用农地150亩,建成放牧场,建立饲料基地30亩;饲养员3人。但是,“舟山黄牛”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保护工作虽由政府牵头,召开了二次协商会,达成了共识,但并未出台正式文件,也未与承担具体工作的“舟山黄牛”保护所签订合同或协议。现在,这些问题的后遗症逐渐显现,保护工作进行了近三年,有关方面的承诺却未得到落实,特别是资金缺口较大。“舟山黄牛”保护所三年共投资140万元,其中市补助10万元,省项目经费30万元,其余100万元是自筹和贷款解决。按照市政府二次协调会议精神和农林部门的保护意见,到2016年“舟山黄牛”保护总量要求达到60头的目标(其中公牛10头,母牛50头)。每年尚需投入资金35万元(包括租地费用12万元,饲养员工资7万元,种子、化肥3万元,饲料4万元,还贷利息6万元,小工工资及其他费用3万元)。保护经费不到位势必影响“舟山黄牛”持续保护工作。

为了将“舟山黄牛”长期保护下去,特建议:

   1.尽快签订保护协议。保护“舟山黄牛”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职责,为了把这一工作做好,建议由市农林部门代表政府与保护单位即“舟山黄牛”保护所正式签订合同或协议,以保障“舟山黄牛”保护工作在法律保护下顺利进行,避免因人事变动而生出变故。

2.将“舟山黄牛”保护补助经费(包括选优复壮)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按合同或协议拨给保护单位。具体保护工作分三个阶段:①2013-2016年为绝对保护阶段,2016年达到保护目标60头,政府每年补助资金30万元(其中保护补助20万元,选优复壮经费10万元);②2017-2020年为保护过渡期,每年补助选优复壮经费10万元;③2020年后保护单位以开发促保护,政府不再安排补助经费。

3.政府有关部门应对“舟山黄牛”保护单位提出具体保护要求,同时加强对保护工作的关心、指导和管理、监督,建立相应的奖罚制度,使“舟山黄牛”真正得到长期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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