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田水利工程作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与广大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多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先后开展了“标准海塘”、“渔农村饮水安全”、“强塘固房”、“清水河道”等水利工程建设,全市水利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我市地处海岛,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建设投入分散、规模小,特别是民生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还存在一些欠缺,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
一、我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久失修,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好率低。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调查数据,我市现有农业灌区128处,其中面积2000亩以上农业灌区31处;农业总灌溉面积21.84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6万亩;农业灌溉、灌排结合渠道共817条429k
2.重大轻小,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足。多年以来,地方财政对水利的投入主要集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海塘、“强塘”、农村饮水安全等重大水利工程上,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上投入明显不足。“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实际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补助资金只有170万元,而全市每年农田水利工程需要投入的资金在3000万元左右,申请要求市级财政补助的资金在1000万元左右,加上乡镇、社区财力不足,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巨大,光靠农民自筹无法解决。投入的严重不足,造成我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标准低,灌区渠系不配套,农田灌排能力弱。
3.引导不足,农民参与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取消“两工”(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新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一些地方和群众将投工投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与加重农民负担等同起来,片面地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建设应该由政府和集体包揽,农民不再承担义务,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大幅降低,外地承包户更不愿投入,严重影响了农田水利建设的开展。
二、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快农田水利建设。一是要强化各级政府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在全市农田水利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兴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加强全市农业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开展全市农田水利重点乡镇试点工作。分年度落实农田水利建设重点乡镇、重点村,财政扶持政策要向农田水利重点乡镇倾斜,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的精品农业,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在市、定海、普陀、岱山等地选择几个规划为农田的重点地块作为农田水利建设的样板,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要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指导。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规模,规定限额以下的项目可按照“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尊重实际”的原则适当简化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基层水利队伍基础知识和专业培训,工程建设期间要加强质量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
2.加大农田水利投入。要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和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投入机制,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倾斜。一是要用好财政支农资金,进一步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基建等各项资金,确保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000万元作为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用于新增的沟、渠、排、灌、管道、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要建立稳定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充分运用水利普查成果,按小型农田水利的类型和规模进行等级划分,并根据工程类型和等级明确每年用于小型水利农田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定额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其维修养护资金应由市、县(区)、乡镇政府共同承担,市级财政应加大补助力度,每年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按30%~40%的比例给予补助。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培育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加大对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激励与扶持,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并能使农民在从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获得合理的经济利益。二是要建立以奖代补制度。根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按不同标准加大对项目业主和参与建设农民个人的奖励力度,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实现农民增收与农田水利建设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