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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
进一步加强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2013/02/28 浏览次数:

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我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生猪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大力实施生猪、菜牛定点屠宰制度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2011年底,全市城乡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9.4%,在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由于规划、选址等问题,我市规模化定点屠宰场、外来畜禽报检中心、病死动物集中处理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较大隐患。

(一)定点屠宰场及设施亟待进一步完备。实行生猪、菜牛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是防止和控制病死猪、牛和其它不合格肉品进入市场销售环节,防止人畜共患疾病传播,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的有效措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8年第13号令)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设立、屠宰、检验、经营管理均有具体要求。而我市现有定点屠宰场7个、屠宰点11个,普遍存在设施简陋、机械化程度低等问题,由于未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受成本约束,人员配备不足,存在着操作、管理不规范行为。此外,随着城市化的推进,部分屠宰场(点)被居民住宅逼近甚至包围,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引发了诸多矛盾。

(二)外调畜产品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每年需从市外调入生猪约6万头,白鹅约50多万羽。舟山跨海大桥通车后,大大方便了市外畜禽产品的调入,但同时也增加了农林部门的监管难度。原设在定海鸭蛋山渡口的外来畜禽报检中心,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市农林局向市政府申报建设的新外来畜禽产品报检中心项目,立项已有三年,因选址、规划原因,土地无法落实,项目一直未能落地,400万元建设资金面临到期收回。此外,近年来“双汇”、“雨润”集团的冰鲜肉纷纷进驻我市各大超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平抑猪肉价格的作用,但其质量问题也曾引起全国关注。在现有条件下,我市相关职能部门无法对外来畜禽质量实施有效监管,一旦未检、漏检的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将对我市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三)病死畜处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医发[2005]25号)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明确要求对病死猪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据调查,在养殖环节,我市平均每年生猪死亡率在10%左右,约为3万头。因我市目前没有固定的动物尸体集中焚毁或掩埋场所,病死猪一般由养殖户自行掩埋。不少养殖户法律、环保意识不强,受利益驱动,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往往不规范。个别养殖户为了节省开支,贪图省力,甚至偷偷将死猪丢弃或者草草掩埋,对我市生猪生产及养殖场周围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安全构成威胁。

为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建议:

(一)加强领导,加快推进屠宰场配套设施建设。由市政府牵头,召集财政、国土资源、住建、农林、商务、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和两区政府,抓紧研究解决定点屠宰场(点)搬迁改造、市外来畜禽产品报检中心、市病死动物集中处理中心等项目建设问题,落实选址规划、土地、资金,实施专人负责,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考核。要加快推进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配套设施建设。一是综合考虑我市生猪养殖规模、交通运输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加快标准化、规模化屠宰场建设,逐步淘汰生产规模小、设施未达标、技术落后的小型定点屠宰场(点),舟山本岛可集中建一个定点屠宰场。二是市外来畜禽产品报检中心的选址、规划、建设工作,要从人力资源和设备设施有效利用的角度作出安排,尽快落实。三是考虑到舟山土地资源有限,不可能像宁波、绍兴那样每个村都建病死猪埋葬点,建议在团鸡山无人岛建一个病死动物集中焚烧处理中心。

()落实责任,强化畜产品质量监管。一是落实生猪生产免疫、消毒、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性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监督养殖户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做好生猪生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工作。二是规范定点屠宰场(点)加工质量、检验检疫和台账等方面的管理,加强畜产品检疫检验,对检测呈现“瘦肉精”阳性的,一律不得屠宰,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三是继续严格执行市外畜产品入市程序,切实加强市外购进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检验检疫工作。在各大超市配设食品安全专管员,推行肉类产品索证索票工作,建立专门人员巡查制度、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档案制度、销售责任制度和质量信用公告制度等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对入市的鲜猪肉、冰鲜肉的查验登记,严禁无出厂合格证、检验检疫证和完税凭证的肉类产品入市交易。同时加大对集贸市场、社区超市肉摊的检查力度。四是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而出现畜产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三)强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印制宣传手册、现场咨询、演示参观、举办讲座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放心肉”的屠宰检疫操作流程及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鉴别劣质肉的能力。二是加强对养殖场(户)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科学饲养技术教育,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他们饲养无公害生猪等畜产品。大力宣传诚实守信典型,引导肉品从业者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和奖励基金,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鼓励公众举报投诉,营造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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