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人类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国家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密切相关。18亿亩是我国耕地的红线,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两个“最严格”,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但目前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尽管国家采取了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控措施,受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非农建设占用等因素影响,尤其是一些地方违规违法用地屡禁不止,我国耕地数量正逐年减少。目前人均耕地仅为1.38亩,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1997年至2009年,全国耕地减少和补充增减相抵,净减1.23亿亩。更为严重的是,城市郊区和平原河网地区优质耕地往往首先“被开发”,东部地区耕地减少显著。虽然1998年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定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基本控制了用地无序的状况,各地也积极进行了造地补地。但由于我国宜耕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可开垦成耕地的不足7000万亩,可供开垦成优质耕地的土地更为稀缺,特别是东部地区,因此各地在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制度时,往往占优补劣,如沿海地区围海造地,平原地区填湖造地,河谷地区填谷削坡造地,山区毁林造地等等,与科学发展完全背道而驰。这些新造的土地大多质量较差,其耕作层不足
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不仅要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更要保证18亿亩耕地的质量。为此,建议尽早对全国土壤面积数量和质量进行第三次普查(前二次分别于1958年和1980-1985年进行),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十二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