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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关于科学合理推进乡村绿化建设的建议
2011/10/14 浏览次数:

乡村绿化是我省开展森林浙江、生态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投入,全省各地围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以创建绿化示范村为载体,加快乡村绿化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乡村绿化依然是国土绿化的一个薄弱环节,一些地方绿化规划滞后、建设水平不高、日常管理无序、综合效益不佳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离现代化的绿色乡村和老百姓的生态需求还有很大距离。

当前乡村绿化还存在着诸多弊端,具体表现在:一是重硬化轻绿化,缺乏整体规划。乡村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对村内道路、房屋和公共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硬化建设都比较重视,而往往忽视绿化与美化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农民在房前屋后绿化的积极性不高,家庭庭院内常常是简单地硬化,在田边、村边、水边、路边也缺少系统的绿化,甚至一些宽阔的主要道路也没有绿化,乡村缺少了特有的生态环境与田园风光。二是模仿城市化,缺乏有序管理。有些村镇盲目模仿城市的绿化方式,违背生态发展和建设的科学规律,如盲目引进外地树种,追求名贵花木,种植大树,大面积种植草坪,修建村庄健身公园,因缺乏维护与管理而破损不堪,其结果是“城不城、乡不乡”。三是千篇一律、缺乏地方特色。各乡村没有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自身生态的自然水系和绿色资源,建设有特色的标志性生态环境。其结果是到哪里,哪里都一样。不但增加了乡村的建设投入,还破坏了原生态乡土风貌与气息。四是存在众多被遗忘的角落。几乎每个村镇内都或多或少存在闲置裸露的土地和角落,不但成了村民堆放杂物的“烂摊子”,影响村容村貌,而且水土流失严重,污染环境。  

在全面建设美丽乡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统筹城乡规划,合理建设乡村绿化,须及早加以科学引导。

 1、乡村绿化要合理规划,与景观生态建设相结合。

运用景观生态学原理对乡村绿化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村庄外、村头、村内以及村民庭院共同构成乡村空间,通过系统的林网建设,使农田与林网交相辉映,形成独特的田野风光与绿色走廊。在绿化植物选择中,注意乔、灌、花、藤、草的结合、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的结合、观花植物与观叶植物的搭配、乡土植物和外来植物搭配,要注重利用瓜果蔬菜进行辅助绿化,进一步体现乡村特征,做到层次有感、色彩有变、四季有景。

2、村镇绿化要因地制宜,与保护现有资源相结合。

我省拥有秀丽的自然风景和丰富的珍稀植物资源,同时,极其脆弱的生态环境也极易遭受破坏,而且这种破坏很难自然恢复。因此,在大力实施村镇绿化时,一定要重视“因地制宜、适地适绿”,保护好现有资源。不要为了绿化而绿化,甚至开山征地,腾出土地专门来搞绿化,这种盲目的做法是极不科学的,也是不可取的。

3、乡村绿化要科学建设,与发展特色经济相结合。

乡村绿化不仅要发挥其美化环境、涵养水土的生态功能,更要注重发挥其经济功能。要把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作为村庄绿化的重要目标。乡村绿化要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可与当前村庄示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发展旅游产业等工作结合起来,准确定位,科学建设,突出各地自身的乡土特色。我省各地农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迥异,土地资源类型多样,平原、丘陵、低山、海涂兼有,村庄建设和农居布局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要使我省的新农村建设更有特色、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必须做足做好村庄绿化的文章,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各具特色的村庄绿化新格局。此外,要尽可能选择节水耐旱植物,注重雨水拦蓄利用,注重微喷、滴灌等节水技术的应用。

4、乡村绿化要创新机制,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结合。

建设生态文明,绿化是基础。乡村绿化要讲数量,更要讲质量,要建立绿化种植、监督、管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创新乡村绿化资金多元筹措机制,鼓励和吸引工商大户、民营资本通过承包、租赁、合作开发等形式参与乡村绿化。要顺应城市居民亲近自然、返朴归真、体验农事的新潮流。近年来,那些生态环境好、运作规范化、真正体现当地独具魅力的乡村田园风情和自然风光的乡村,已逐步成为城市居民休闲度假的首要选择,真正构建出“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美丽乡村生态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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